尊貴的客戶:
謹此通知: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本行」)擬對註冊成立地為香港、帳戶餘額為零且超過一年持續為不活動帳戶的商業帳戶(「不動戶客戶」)開展銷戶工作,並將根據本行《帳戶一般條款》以及其他適用的條款、條件和規則(由本行不時補充和修訂)提供30天事先通知。本行將向不動戶客戶于本行留存紀錄的通訊位址郵寄《銷戶通知書》(「通知書」)。如因位址不正確等原因導致通知書被退回,本行將向該等不動戶客戶于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之註冊地址再次寄送通知書。若超過30天未收到不動戶客戶任何指示,或通知書無論因任何原因投遞失敗而被再次退回本行,本行將對該等不活動帳戶進行銷戶處理。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您的客戶經理。
特此公告。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