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谨此通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本行”)拟对注册成立地为香港、账户余额为零且超过一年持续为不活动账户的商业账户(“不动户客户”)开展销户工作,并将根据本行《账户一般条款》以及其他适用的条款、条件和规则(由本行不时补充和修订)提供30天事先通知。本行将向不动户客户于本行留存纪录的通讯地址邮寄《销户通知书》(“通知书”)。如因地址不正确等原因导致通知书被退回,本行将向该等不动户客户于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之注册地址再次寄送通知书。若超过30天未收到不动户客户任何指示,或通知书无论因任何原因投递失败而被再次退回本行,本行将对该等不活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2025年10月23日